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溯源立法实践 凝聚公益共识 杭州无障碍公益诉讼经验交流会在浙江大学举行

11月5日下午,杭州无障碍公益诉讼经验交流会在浙江大学召开。会议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的审议意见为核心,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

11月5日下午,杭州无障碍公益诉讼经验交流会在浙江大学召开。会议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的审议意见为核心,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与未来公益诉讼法落地,溯源立法历程、总结实践经验、深化理论认知,以法治力量护航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为社会文明进步与人民生活品质提升注入司法动能。

作为全国无障碍公益诉讼“杭州经验”的发源地,此次会议具有特殊意义。2020年以来,杭州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协同多部门联动整改等创新举措,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最高检的充分认可。此次交流会选址杭州,既是对过往实践的肯定,更是对未来法治建设的期许,为全国无障碍公益诉讼工作搭建了经验共享与思想碰撞的平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吕世民,在浙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刘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宣清松,浙江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潘敏佳,杭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邬秀君等领导与来自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的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等出席会议。微笑明天基金会发起人、理事长吴伟受邀参会,与各界代表共同为无障碍环境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会上,与会代表围绕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等重点领域展开深入研讨。邱景辉副厅长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两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数千件,通过督促落实无障碍设施"五同步"要求、推动适老化改造等举措,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潘敏佳主任分享了浙江省检察机关的实践成效,全省已形成"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累计推动整改无障碍设施隐患2300余处。

吕世民会长在发言中强调,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检察公益诉讼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他呼吁各地借鉴"杭州经验",加强立法衔接与机制创新,让无障碍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让信息交流从"能获取"向"更便捷"升级。

吴伟理事长认为检查公益诉讼立法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及其他特定人群提供了“源头保障”,必将大力促进公益慈善和社会保障的发展。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构建一个“以检查监督为主导、社会组织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多元格局。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此次交流会凝聚了三大共识:一是要持续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聚焦公共空间、数字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法律监督;二是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设计,为未来公益诉讼法立法提供实践支撑;三是要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社会参与深度融合,形成权益保障合力。

当前,我国正加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最高检已下发专项工作提示,明确将自助公共服务终端、药品说明书适老化等纳入监督重点。此次杭州交流会的召开,不仅总结了地方实践经验,更明确了法治建设方向。未来,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将有更多残疾人、老年人借助法治力量平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让"无障碍"真正成为美好生活的"标配",让司法温度照亮每一个需要关怀的角落。


编辑: 审编: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凡来源不是“中国公益报道网”或“全民公益报道门户”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中国公益报道网无关。中国公益报道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 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 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我要链接| 商务合作|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256752

中国公益报道网 | 全民公益报道门户 | 备案号:京ICP备16047934号-2 Copyright © 2014-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公益报道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6204号 | 国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砀零字第54号 | 印刷经营许可证皖新出印证字(72)号
互联网反不良信息自律公约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安全联盟认证